一、项目名称和概要
1.项目名称:同威信达技术(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台套电子束辐照设备项目(一期)(2#加速器机房)
2.建设单位:同威信达技术(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津城街道阳光大街与乐亭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2#加速器机房,年生产、组装、调试10台工业电子加速器,型号包括IS1032型、IS1028型、IS1024型、IS1020型、IS0502型和IS0302型,加速器的照射方向为向下照射。调试性能稳定后,将加速器设备元器件及配套设备进行拆解,销售给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的客户,并负责客户加速器的组装、调试工作。工业电子加速器电子最大能量为10MeV,最大额定电流3.2mA,最大额定束流功率32kW,核技术利用类型为生产、使用、销售Ⅱ类射线装置。
二、验收监测单位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18340057501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津城街道阳光大街与乐亭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附件
1.《同威信达技术(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台套电子束辐照设备项目(一期)(2#加速器机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同威信达技术(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台套电子束辐照设备项目(一期)(2#加速器机房)竣工生态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