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支撑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升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水平
时间: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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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在要求,也是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客观需要,更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由于应对气候变化职责转隶不久,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仍然面临着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政策法规把握不准、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减污降碳统筹不够的困难。在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能力不足的短板日益凸显,在应对气候变化顶层设计、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两高”行业碳排放管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方面亟需进一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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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2022年4月,我院提供技术支撑的《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在此基础上,我院持续服务济南、潍坊和菏泽等地“两高”项目监管能力建设,通过摸清区域“两高”行业碳排放底数,为探索“两高”行业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奠定了数据基础;通过审核“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进一步压实了企业降碳主体责任。

(二)、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双碳政策落地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窗口期和关键期。我院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入手,为潍坊、烟台、德州等地编制了“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二氧化碳排放、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及碳汇能力建设的相关指标,通过加强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明确了不同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和任务目标的具体措施与工作路径,

(三)、以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抓手强化源头管控

全力服务生态环境部门推动的重点行业领域温室气体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和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试点工作,编制的《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烟台黄渤海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成功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完成的神驰化工、新华制药、鲁抗医药等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成果顺利纳入山东省企业产品碳足迹一站式服务平台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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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实施以来,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地市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与水平,累计帮助企业减少碳排放300余万吨,为企业应对国际贸易规则变化、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并探索出一条能碳污协同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服务的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项目烧结、炼铁、炼钢工序碳排放绩效值分别为0.206吨CO2/吨烧结矿、0.246吨C02/吨铁、0.018吨C02/吨钢,均达到了《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I级水平,为山东烟台黄渤海新区创新构建了产城融合特点的碳排放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的思路措施,提出了一批降碳成效显著的重点工程项目,为沿海城市碳减排成功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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