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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9 访问数:2757次   来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实施)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为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受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本公司接到任务后,开展了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的现场钻探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

     现将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长城炼油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杨家庄路10号,属市中区七贤镇辖区,毗邻104国道和济南市外环路。主厂区东至铁路运输线路,西至杨家庄路10号,南至中国化工罐区,北至济南市幸福乐园老年公寓并与其隔山相望;污水处理厂和液化石油气罐区位于杨家庄路西侧。总厂区(含污水处理厂及液化罐区)占地面积约170972平方米。目前已停产。

根据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本次调查进行数据分析时对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调查状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本次详细调查(含加密)共布设土壤点213个,检测分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氰化物、苯酚、邻甲酚、对甲酚、2,4-二甲酚、1,2,4-三甲苯、多氯联苯等指标;地下水共采样9份(含初调已建水井1口),检测分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所列的地下水常规35项指标(微生物和放射性除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苯酚、邻甲酚、对甲酚、2,4-二甲酚和1,2,4-三甲苯等指标。

     三、结论和建议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测试分析结果,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总结如下:

  (一)土壤污染情况总结

     本次详细调查(含加密)共布设土壤点213个,检测土壤样品1305份。综合初步调查点位数量,累计布设土壤点269个,累计检测土壤样品1556份,布点密度约每25*25m一个采样点。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相关标准,地块内初调和详调阶段土壤总超标点位共64个,超标样品共115份,超标种类包括砷、镍、铅、石油烃(c10-c40)、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 h]蒽、苯、乙苯、对间-二甲苯、1,2,3-三氯丙烷、1,2,4-三甲基苯共14种。

  (二)地下水污染情况总结

     本次详调期间,委托专业单位开展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报告表明:勘察期间大多数钻孔杂填土层孔隙中未见地下水,仅在杂填土层局部低洼地段赋存少量孔隙水,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调查总共计划布设水井点21口,现场采样实施过程中8口揭露上层滞水,均已建井,其余水井点钻至基岩均未见水。共采集地块内上层滞水9份(含初调已建水井CW05水样1份),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和其他确定的评价标准,地块内总硬度、氯化物、锰、挥发性酚类、耗氧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1,2,3-三氯丙烷、1,2,4-三甲基苯共11种指标存在超标现象。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地块详细调查结果,本地块调查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含量部分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前,建议尽快开展地块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地块能够安全合理使用。

     在本详细调查工作开展期间,地块内尚有部分建构筑物尚未拆除,建议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之前完成拆除,并尽快开展补充调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污染状况。

     地块在完成风险评估和修复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并做好地块封闭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物质的输入和本区物质的转出,避免污染复杂化。



委托单位: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1-66595711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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