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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琦泉热电厂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08-01-09 访问数:7523次   来源:

     一、建设项目概况
    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济南市平阴热电厂于2001年改制而成的股份制企业;于1989年12月,是经山东省计委批复立项而建设的热电联产企业,平阴县唯一的热源单位。琦泉热电厂以煤泥为燃料,属综合利用企业,2005年公司被评为“省能源综合利用企业”,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9308万元,实现利税2168万元,其中实现利润1436万元。
    随着平阴县经济的发展,热负荷需求越来越大,热电公司现有工程已经不能满足用户需要,另外,99年建成的2×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已经运行多年,设备已经陈旧,因此,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900万元,在厂区内建设2×130t/h(一开一备)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四电场及炉内添加石灰石炉外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并替代99年建成的2×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采取三电场除尘及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路宗普      电话:87895851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曹华英   电话:0531-85870052     邮编:250013 
    Email:
huankeyuan03@126.com
    四、项目建设情况
    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影响予以公示。
    1、环境空气影响
    拟建项目以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炉内添加石灰石及炉外双碱法脱硫除尘方式。经计算,本项目SO2和烟尘排放浓度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三时段C类标准限值,本项目投产后,将关停原有运行多年的2台75t/h锅炉,减少SO2和烟尘排放量,使SO2和烟尘排放量满足平阴县“十一五”总量指标要求,有利于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2、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大部分生产废水回用,少部分生产生活废水由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平阴县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全部用于平阴县方园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建材,不外排。
    4、噪声影响
    本项目针对主要噪声设备均采取一系列的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在冷却塔西侧设立隔声墙,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或IV类标准要求。
    五、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已在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发放宣传印刷品和报告书简本处,敬请查阅)。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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