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后,生产能力扩大为0.30Mt/a,开采二1煤层。服务年限为5.8年,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434.31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24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拟建矿 井主要开采二1煤层,评价区井田范围内查明二1煤层保有资源储量为7150kt。矿井采用三个立井的开拓方式,单水平上、下山开采全井田,并构成矿井完善的生产和通风系统。根据煤层的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矿井生产的实际情况,投产工作面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放顶煤采煤法,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
项目的建设虽然发展了当地的经济,但不可避免的对当地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煤废气中的SO2、烟尘及煤炭、产品贮运中的煤尘、粉尘;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主要为COD、BOD、SS。矿井将严格按照达标排放及清洁生产的原则进行建设,所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其排放情况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项目投产后需外排废水1919m3/d,由于其水质较好,故可蓄存于王家楼水库、磨洞王水库中供附近地区农灌使用。
矿井开发将不可避免的产生地面沉降问题,经预测,全井田工作面开采后,最大下沉值为3208.0mm,下沉盆地面积为1.67km2。项目的建设会对矿区北部的桧树亭村、东北部的李家寨、西南部的吴家麦、东南部的王家楼、南面的寨里队、西北部的阎家麦的部分房屋造成一定的影响,部分房屋达到Ⅰ级破坏,少部分房屋达到Ⅱ级破坏。由于地表的下沉、倾斜、水平变形,地面建筑、河流、农田水利设施、公路等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地面沉降使原有的农业生态受到一定的破坏等。
为减轻矿井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拟建工程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①对受到塌陷轻微影响的建(构)筑物将采取预加固措施,同时加强巡查检测,对出现变形裂缝的建(构)筑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②对于受塌陷影响的河流、堤坝、公路随塌随垫,加固整修,维持原有使用功能;③采用多种方式对塌陷区进行复垦,因地制宜恢复原有生态功能或进行生态补偿;④结合地方水土保持规划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实施水土保持工作;⑤通过对现有矿井工业广场的生态恢复和重建措施,促使采矿废弃地的生态和经济价值再生。
本工程建井期矸石总排放量为1.0万t,全部用于工业场地充填;生产期矸石每年排放量约2.4万t,用于充填沟壑及塌陷区。厂界噪声在落实各项措施的前提下,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于运煤噪声,为了降低对周围村庄的影响,严格控制运输时间,确保对周围村庄的影响降到最低。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郑煤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司海泉 联系电话:13838386751
E-mail: lilinhui_001@sina.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政编码:250013
联 系 人:徐宝刚 联系电话(传真):0531-85870050
E-mail:xu13969083458@126.com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以打电话、发传真、寄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要求。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来源:二所 徐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