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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综合利用二期续建年产100万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07-03-21 访问数:3201次   来源:
     发布单位: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07年3月21日
    根据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如有意见,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单位电话:0531-85870067,传真:0531-85870068  
    联系人:李艳梅
    Email:hkylym@126.com (邮件请注明:国宏公司100万吨甲醇项目)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山东省邹城市中心镇
    联系人:徐贤宝  
    联系电话:13791702879
    Email:ykxxb@Tom.com (邮件请注明:国宏公司100万吨甲醇项目) 

附件:报告书简本.zip

 

 

来源: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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